本案例入选广东省“走出去”基地(广东省发改委下属机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
本案例涉及四家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在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成功应对专利权侵权诉讼(TRO),并提起反诉。本案例在经济和法律角度均有一定的意义。
(1)经济角度。通过本案,我们成功为四家中国企业解冻了数千万元被冻结资金,并恢复了被下架的热点产品链接,企业避免进一步的经济损失。
(2)法律角度。据不完全统计,享有美国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每年对中国跨境电商发起大批量维权诉讼(TRO),TRO已经成为境外企业从中国跨境电商赚取暴利的主要手段。不少中国跨境电商缺乏侵权判断,选择支付不合理的和解金,以息事宁人,这助长了恶意知识产权诉讼。本案为中国跨境电商企业传递了积极信号,即面对在美国法院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国电商应积极应诉,“边打边谈,边谈边打”,而非在缺乏基本事实前提下的一味求和。本案例不仅有利于避免中国电商被无理由巨额索赔,被恶意诉讼,还可为国际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2024年,美国S公司在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联邦地区法院对100多家中国跨境电商提起美国发明专利权侵权诉讼,其中四家中国企业被告委托我们处理纠纷。
我们深入分析案情,对四家中国企业的产品与原告美国专利进行了详细的侵权比对。我们发现原告专利在审查过程中曾被驳回,经过在复审程序中的修改才被授权。换言之,美国原告主张的专利等同侵权是有争议的,甚至是不成立的。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向委托人陈述了观点,建议委托人积极应诉,并要求原告无条件撤回起诉。委托人向美国法院提出了不侵权抗辩和近千万美元的反诉。2024年10月,美国法院在PI裁定中支持了我方提出的不侵权抗辩,并初步认定四家中国企业产品均不构成侵权。根据美国法院裁定,被下架的四家企业产品链接得以被恢复,被冻结的资金也全部解冻。
加上本案,在“荣哥”跨境律师团队经办的跨境电商在美国法院的TRO/PI案例中,80%以上的案件赢得了美国法院的PI裁定,即认定中国电商产品不侵犯美国的知识产权。